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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06/18 10:48:32 查看316次 来源:欧阳移和律师
陈某慧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代理词
尊敬的审判员:
受本案被告陈某慧、陈某勇和贺某美委托,我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,今天出庭参与本案的庭审活动,现依据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,请参考:
一,从原告提交的证据和本案客观事实看,陈某勇和贺某美不是本案适格主体,不具有本案被告资格。原告在自己的起诉状上声称“被告陈某慧收取原告彩礼42000元”,那么依据自认原则,陈某勇和贺某美就没有收取原告42000元彩礼,因此彩礼的收取人只是陈某慧,依据最高院2024年2月1日实施的关于彩礼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第4条,被告陈某慧父母陈某勇和贺某美即不是实际接收彩礼的人,显然那就不是本案共同被告。
二,本案彩礼是42000元,不是48600元。原告与陈某慧见面当天,原告给付见面礼是42000元,这是事实,但是给付其他人的4800元,这是给与亲属之间的红包,是属于双方订婚过程中为增进感情对亲属表达心意的一种赠与,不属于彩礼范畴;再是陈某慧叫原告父母称爸妈,陈某慧没有收到原告父母给与的3000元,原告在其提交法院的三份证据中,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原告给与了3000元的事实存在。
三,原被告双方相互交往一年时间,而且双方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“夫妻之实”。在2020年农历12月26日双方经介绍见面确定恋爱关系,公历时间是2021年2月7日。2021年正月初一,原告来陈某慧家拜年,双方共同生活一个星期,直到2021年正月初八陈某慧送原告回家。2021年4月3日到4月5日清明时节,原告从深圳来被告东莞处,双方有在小旅馆开房,双方在一起的吃饭看电影都是陈某慧开销。2021年5月1日五一劳动节期间,陈某慧去深圳看原告,双方在深圳潮漫酒店开房。2021年5月15日,双方相识第99天,陈某慧买花送给原告,深情款款表示长长久久!2022年1月25日,原告脚受伤,陈某慧亲自驾车把原告从深圳接回陈某慧家,照料原告一个星期,一起同居生活。2022年2月5日,也就是2022年正月初五,陈某慧见原告不方便就去原告家拜年。2022年正月初七介绍人去原告家,原告说只能做朋友不能做夫妻。2022年2月7日,陈某慧在微信上对原告说‘祝你一路顺风,前程似锦’,从此双方解除婚约,此后双方没有再交往,所以双方交往时间整整一年,原告说双方认识二十多天后就解除婚约,完全是胡说八道,混淆事实!
四,从上述第三点看陈某慧与原告的交往,陈某慧在本案双方分手中没有任何过错责任,责任完全在原告,是他无端怀疑陈某慧与他人有不正当交往而耿耿于怀从而提出分手,说双方只能做朋友,不能做夫妻。而陈某慧作为原告女友,在原告最需要帮助的时候,其尽到了应尽的全部责任。首先物质上的帮助:是2021年2月22日,原告提出借钱,陈某慧毫不犹豫的打款2万元给原告,2021年3月8日,又担心其没有钱,又打款1000元给原告;2021年3月27日,又打款1000元给原告;其次是精神上的帮助:在原告脚部摔伤后,2022年1月25日,陈某慧自己开车从深圳把原告接回陈某慧隆回老家养伤,服侍一个星期,伤好后开车送他回家,所有费用全部自己承担,后来见原告不方便,陈某慧自己在2022年正月初五也就是2022年2月5日,亲自去给他拜年。2022年2月7日,原告说只能做朋友,不能做夫妻,陈某慧在大哭一场后也默默接受,并祝愿他一路顺风,前程似锦,所以陈某慧自始至终,是完全愿意与原告缔结婚姻关系,成为夫妻的。是原告主动提出解除婚约,不予陈某慧登记结婚。因此双方分手的责任不在陈某慧。
五,陈某慧除已给付原告22000元外,剩余彩礼钱已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支出,因此陈某慧再无钱返还给原告。从2021年2月7日双方确立恋爱关系,2021年2月9日农历正月初一原告来陈某慧家拜年,给与原告红包至少2800,原告要求陈某慧买鞋子,陈某慧花去399元,给他买衣服花了1200元,2021年4月14日,给原告买耳机花去218元;2021年4月3日至5日,双方清明约会开房吃饭花去近1000元,2021年5月1日在酒店开房花去471元,在深圳青青世界一起游玩买门票;2022年1月25日,从深圳开车回家的油费过路费840多元,后来在家居住生活支出1000多元;2022年2月5日,陈某慧去原告家拜年给与外甥女的红包840元,所以在双方一年的交往中,陈某慧花费共计36226、88元【具体见支出清单】,因此陈某慧已把剩余的彩礼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,再无钱返还原告。
六,最后原告父母在双方分手后,竟然在金石桥街上抓住陈某慧爷爷意欲殴打她爷爷,一个七十多岁老人,幸好被路人出手劝阻,这种做法欺人太甚,原告家人采取这种方式威胁要挟一个老人,于法于理于情都说不过去!
因此,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,陈某慧与原告双方虽然没有登记结婚,但是双方有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,双方相互交往满一年,而且陈晓慧已返还22000元,剩余彩礼陈某慧已用于双方的共同生活,陈某慧未能履行婚约不是陈某慧的过错,是原告主动提出解除婚约,所以原告再要求退还28600元,于法无据,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!
委托 代理人:欧阳移和
2024年6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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